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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650MW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服务与支持2024-12-15

  本项目 宜城市65.0MW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04-01-407066、-04-01-878937、-04-01-586700、-04-01-596287、-04-01-967075、-04-01-647563、-04-01-978554、-04-01-484273、-04-01-110928、-04-01-99185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城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宜城市65.0MW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宜城市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宜城市高新科技科技等产业园已建厂房屋顶安装65.0MW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场址包括高新科技产业园一期和二期、冷链物流园、猛狮工业园北二环专业市场、水晶产业园、搅拌站、产业园区发展投资公司、建筑垃圾处理厂等10个片区,10个片区共计屋顶面积约32.67万平方米。其他:合同估算价:25074.28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含图审、施工配合等)、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项目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光伏发电项目的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1.3人员要求:(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同时担任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且为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方面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同时担任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除满足条件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有拟派人员一定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企业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任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8)法律和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①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本项信誉要求做出声明;②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出3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实施工程单位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其它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买卖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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