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2025-02-15
近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5〉4号】。据贝多财经了解,这一终止通知书的对象是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科股份”或“美科太阳能”)。
根据公开信息,美科太阳能于2022年6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计划募资50亿元。2022年12月,美科太阳能上会并顺利通过。2023年11月,该公司即提交注册,但至今未获得批文。
根据终止通知书,证监会在审阅美科太阳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该公司及其承销总干事国信证券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文件。因此,证监会决定终止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程序。
据界面新闻报道,美科股份对此回应称,此次IPO撤回,是基于对海内外长期资金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发展的策略需求的深入分析后作出的战略性自主决策。同时,该公司会继续推进全球化经营工作和长期资金市场其他计划。
天眼查App信息数据显示,美科太阳能成立于2017年1月,前身为江苏高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4.3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艺澄,主要股东包括江苏环太新材料开发集团、中石化资本等。
据招股书介绍,美科太阳能是光伏产业链上游硅棒/硅锭及硅片环节专业化制造商,主要是做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单晶硅片受托加工服务。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已建成约56GW单晶拉棒产能和约48GW单晶切片产能。
美科太阳能在招股书中称,该企业主要通过向下游光伏电池制造企业销售单晶硅片实现收入和利润。目前,该公司的客户包括正泰集团、通威股份、爱旭股份、韩华集团、天合光能、润阳股份、中润光能、捷泰科技等。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美科太阳能的营收分别约为36.12亿元、129.00亿元和125.52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2.01亿元、9.88亿元和10.6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2.03亿元、9.77亿元和10.62亿元。
按产品结构来看,美科太阳能的收入大多数来源于单晶硅片。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单晶硅片收入分别约为34.08亿元、117.60亿元和103.57亿元,分别占其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95.92%、92.55%和83.89%。
特别说明的是,创业板上市委曾着重关注了美科太阳能的毛利率波动、资产负债率高等。其中,发行人(即“美科太阳能”)单晶硅片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受上游多晶硅料价格的影响较大。
对此,要求美科太阳能说明:(1)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有没有价格传导或议价能力;(2)基本的产品毛利率是不是真的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下同“报告期”),美科太阳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13.50%、12.13%和16.71%。其中,单晶硅片业务毛利率分别是13.55%、12.37%和16.25%。
报告期内,美科太阳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57%、68.06%和71.64%,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92%、71.08%和75.83%。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未来,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美科太阳能的资金链产生很多压力,从而对该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美科太阳能还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风险。2021年度,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5.28亿元,2022年度约为3.49亿元,2023年度则约为-24.4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多次为负数。
另外,美科太阳能亦存在多项内控不规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第三方回款、资金拆借,涉及金额较大。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其说明全部内控不规范事项及原因、合理性、是否整改完毕,相关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
据介绍,美科太阳能2019年、2020年分别转贷约5860万元、2.76亿元,涉及贷款银行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转贷发起方包括包头美科、大渡新材料、环太开发,转贷接收方包括美科股份、大渡新材料、环太开发、生态农业等。
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第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很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
这意味着,美科太阳能及相关方的转贷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本次上市前,美科太阳能的实际控制人为王禄宝、吴美蓉、王艺澄与卞晓晨,合计控制该公司62.71%的表决权。其中,王禄宝与吴美蓉系丈夫妻子的关系,王艺澄系王禄宝与吴美蓉之子,王艺澄与卞晓晨系夫妻关系。
目前,王禄宝为美科太阳能董事长,吴美蓉为该公司董事,王艺澄为董事兼总经理,卞晓晨为副总经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