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2024-09-07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9日公布2013年广东省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潮州、顺德等9个地市(区)31家公司制作的电池产品40批次,检验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剔除仅标识不合格1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19639.1-2005《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GB/T 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QB/T 2947.3-2008《电瓶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3部分 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对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20h率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耐振动性、耐温变性、气密性、最大外观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电解液保持能力、干式荷电性能、充电接受能力、安全性、气密性、排气阀动作、外观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20h率容量、27min率放电、7min率放电、最大放电电流、过充电、耐振动性、排气阀、安全性、防爆性、耐冲击性、最大外观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10h率容量、3 h率容量、1 h率容量、防酸雾能力、大电流耐受能力、抗机械破损能力、防爆能力、排气阀动作、材料的阻燃能力、标识与包装、信息与警告标识的存在与耐久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率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力、耐振动能力、标识与包装、最大外观尺寸、安全性、开闭阀压力、防爆能力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外观标识及代号、常温容量、I2倍率放电、短路、过充电、过放电、自由跌落、反充电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20批次电池产品不合格,涉及容量、标识与包装、短路和材料的阻燃能力等4个项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2013年广东省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013年广东省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