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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淘镇深垵村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与支持2024-09-16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THBNSZ[2023]020号的金淘镇深垵村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筑设计企业为南安市金淘镇深垵村民委员会,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金淘镇深垵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金淘镇深垵村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9158元,K值下浮系数为10.0%,即发包价为215242元;

  2.7.质量发展要求: 符合《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国家有关施工、检验收取规范施工合格标准 。

  3.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五级(或以上),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该项目经理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等复印件。

  3.5.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10.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10 月 17 日至2023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 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路990号203室,联系方式:小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人民币4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当场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公司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清点,如数额不符合标准要求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24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有关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须手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栏”和“红色华侨小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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