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支持2024-05-23
近几年,很多农村地区都进行了新“电改”,除了旧的电线被替换以外,还更换了新电表。很多细心的农民已经发现,自从换了更加灵敏的新电表之后,家用电费明显上涨。而就在农民纠结电费上涨时,“免费”的农村光伏再次应时出现。
可是,“免费”的东西,往往是很贵的。近期河北保定的一个姓金的农民,因为安装了“免费”的农村屋顶光伏,却让自己倒背了20余万元的银行贷款。这让本就是贫困户的他,不仅没有依赖农村光伏脱贫,反倒是增添了难以承受的负债。
其实,国家此前推广农村光伏项目,就为了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以此来缓解我们的环境压力,达成碳中和的目标。而对农民而言,也能够将免费的阳光转化为收益。但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光伏项目的安装和后期运行,大多是采用外包的方式来进行,而这样的一种情况也造就了很多“坑”。
农村屋顶光伏的一种合作模式,就是施工方租赁农村屋顶使用权,农民定期获得租金。虽然表面看上去很不错,但是这种合作模式的合同里,却有一个很明显的“坑”,即农民对屋顶光伏设备有维护的权益,一旦设备受损,则需要由农民全权买单。而且,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下,在屋顶使用权出租期限内,农民是不允许私自翻建房屋的。
与此同时,农村屋顶光伏的另外一种合作模式,就是农民反向施工方租赁光伏设备,产生的电力农民即可自用,又可将剩余电力并网卖出。然而这种合作模式的合同里,照样有一个很明显的“坑”,即施工方往往会以农民的名义,向银行发起贷款申请,之后再由施工方按月还贷款。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当施工方“跑路”,农民就会成为还款责任人,替人还债。
总的来说,以上两个“坑”,就是农村屋顶光伏合同里,最常见的套路,很多农民也因此中招,只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得看运气。而这种情况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那就该加大对农村屋顶光伏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让屋顶光伏真正用于“扶贫”,而非“济富”。
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家明确说,要慢慢地提高光伏发电占社会总用电量的比重,且今年发放对应补贴预算约5亿元。这一措施表明未来光伏发电将会被大力推广,而财政补贴的投入,也能够更顺利地推进光伏设备生产企业的“提质降价”,这对于想要自主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农民而言,将会降低安装成本。
除此以外,在《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中,国家表示,要规范清洁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及时有效地发现清洁能源发展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确保清洁能源得到高效利用。从这一措施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国家对农村屋顶光伏发电,在推进供应端消纳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安装端(包括农户)使用情况的重视,加强了对农村光伏市场的监控。
农民在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之前,除了要规避上文中提到的“坑”以外,还需要尤其注意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今年是国家发放农村户用光伏发电补贴的最后一年,另一个是如果农民计划自行安装农村光伏发电系统,一定要提前考虑好当地的光照强度、光照时长、自家屋顶周围有没有明显遮挡物等问题,以免发电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