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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服务与支持2024-01-23

  据浙江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消息,日前《江山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九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指出,鼓励“光伏+工业”、“光伏+农业”、“光伏+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地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分布式光伏示范企业”、“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的建设,在2021年12月底前新开工分布式光伏10万千瓦,并网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33万千瓦,初步形成以光伏为引领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

  方案强调,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由市国资中心和他的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等公司,会同国家电网等优质企业一同搭建专业光伏投资运营平台,对江山市范围内可开发的分布式光伏资源统一管控、统一开发。

  其中,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分步推进屋顶加装光伏项目实施,2021年8月初开工一批,年底前实现开工3万千瓦,并网1.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

  鼓励企业推进屋顶光伏,2022年8月底前,原则上年用能量1000吨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可安装面积的80%。年内经济开发区、贺村片区、峡口片区、四都片区分别开工4万千瓦、1.5万千瓦、1万千瓦、0.5万千瓦,分别并网2万千瓦、0.75万千瓦、0.5万千瓦、0.2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

  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年内开工乡村屋顶光伏2万千瓦,并网1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

  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业建筑、未来社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建设应用步伐,充分发挥新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聚力实现共同富裕与“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根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八个嘱托”“八大任务”,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和“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加强统筹规划和数字赋能,按照尽用空间、就近并网、促进消纳、合理存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

  ——规划引领、有序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空间、生态、景区、能源、电网等专项规划,坚持安全、美观、一体化的要求,科学指导,分类推进,标准设计,规范施工,有序布局各类光伏项目,避免无序发展。

  ——顶层设计,创新模式。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国资及两山银行等各级平台,引进战略合作主体,搭建市级平台,开展资本或业务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

  ——科技助推、深度耦合。依托数字技术和治理现代化优势,结合电网及光伏发展的实际条件,将光伏作为综合能源场景建设的基本单位,推动光伏和综合能源服务深度耦合;依托域内能源产业装备企业,破除储能制约瓶颈,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

  鼓励“光伏+工业”、“光伏+农业”、“光伏+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光伏+”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分布式光伏示范企业”、“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的建设,在2021年12月底前新开工分布式光伏10万千瓦,并网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33万千瓦,初步形成以光伏为引领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由市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等公司,会同优质企业一同搭建专业光伏投资运营平台,对江山市范围内可开发的分布式光伏资源统一管控、统一开发。(责任单位: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公司;排序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结合美丽江山建设,科学制定分布式光伏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可建区域及屋顶条件要求,市资规等部门要对涉及城区、景区、规划区等敏感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指导约束,保障城乡景观风貌。(责任单位:资规局、综合执法局)

  各公共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摸排辖区内现有的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水厂、污水厂、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安置小区等公共建筑屋顶资源,按照直接可建、改建加装等进行分类,配合开展屋顶资源使用权流转,按照难易程度,分步推进屋顶加装光伏项目实施。2021年8月初开工一批,年底前实现开工3万千瓦,并网1.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国资中心、城建司、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按照“宜建尽建、鼓励自建、加大流转、就近并网”等原则,引导加快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鼓励企业推进屋顶光伏,2022年8月底前,原则上年用能量1000吨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公司,屋顶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可安装面积的80%;新出让工业用地,开发平台应与企业明确新建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需将屋顶光伏项目作为建设内容之一,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决策、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开发区(园区)、商务、文旅等部门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屋顶资源摸排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工商业企业利用屋顶资源自建光伏电站,降低企业能耗。鼓励工商业企业将闲置的屋顶资源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与投资主体合作,实现利益共享,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安装使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业企业,可按照光伏发电量相应折抵企业能耗指标。年内经济开发区、贺村片区、峡口片区、四都片区分别开工4万千瓦、1.5万千瓦、1万千瓦、0.5万千瓦,分别并网2万千瓦、0.75万千瓦、0.5万千瓦、0.25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资规局、商务局、文旅局、经济开发区、贺村镇、峡口镇、四都镇、国网公司)

  充分利用文化礼堂、村办公楼、集体经济物业屋顶、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场等农村资源条件,多种途径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农户以自建或出租屋顶的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国网公司做好各类资源摸排、流转及进场建设。年内开工乡村屋顶光伏2万千瓦,并网1万千瓦,2022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业建筑、未来社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安装、同步验收,形成美观实用、经济效益可观、示范效应显著的样板工程,降低建筑能耗。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资规局、住建局、国网公司)

  电网企业加大对配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光伏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对光伏发电消纳有困难的区域,尤其是装机规模在1MW以上、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区域,根据消纳情况,鼓励业主单位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提高光伏消纳能力。鼓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集中式储能系统,鼓励各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抓住窗口期,加大研发及生产,积极参与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适应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快速发展要求,加强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管理安全隐患。开发上线“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实现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项目规划、建筑管理、接网申请、发电监测、消纳管理等功能;逐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预算化管理,对企业消耗的煤油气电热全能源品种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加强能效分析,推动节能减排;未来实现全市能源规划、用能监测、能源双控、用能预警等功能。(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依托各资源所在地乡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对江山市全域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设施农业等各类建筑的屋顶资源进行动态、全面调查,分类汇总形成屋顶资源清单。(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鼓励市国资中心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和国网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共同投资运营屋顶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完成合资公司注册)

  由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公司,国网公司,对摸排出的资源进行现场勘查和分析,制定个性化工作推进方案,对符合布局规划、满足安装和接入条件的屋顶资源,以划转、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形式,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形成重点开发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开工、并网等时间节点。(完成时间:2021年8月-12月)

  科学制定各类建筑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依法依规确定工程建设单位,引入专业监理机构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工程,做好配网接入。(完成时间:2021年8月-2022年5月)

  及时总结前期推进成效、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江山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目标任务清单,查漏补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6月—2022年8月)

  成立整县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实行实体化运作,集中力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

  统筹运用好“大科创”等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开展试点过程中储能配套、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型建设内容补助力度。制定用能折抵、碳指标抵扣、绿电认证等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积极性。

  加强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备案、运维等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促进光伏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化和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加快项目审批过程,鼓励户用光伏项目整体打包备案。

  广泛宣传碳排放、碳达峰及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各界广泛参与的良性氛围,高效推进江山市分布式光伏建设发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思路和对策,为全省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提供“江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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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江西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2月竞争性优选结果,本次共公布11个项目,规模总计31663.39万千瓦。全文如下: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

  1月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约仪式在云南昆明举行。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2.03亿元,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楚雄武定县,总装机容量约118MWp,建设工期22个月,拟利用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安置点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

  12月26日,国网庐江县供电公司组织国家电网安徽电力皖美(合肥庐江)员服务队到罗河镇东风村光伏电站开展电力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推动乡村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有效助力庐江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国网庐江县供电公司依托“村网共建”便民服务机制,组织皖美员服务队上门实现零距离

  十年前,普通民众对太阳能的印象还大多停留在太阳能热水器;十年后,居民屋顶上的光伏电站随处可见,绿色低碳、阳光理财的理念深入乡间。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户用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达到1.05亿千瓦,相当于4个多三峡电站的总装机容量,累计安装户数已超过500万户。而据

  12月14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1月竞争性优选结果。本次共涉及25个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92.98MW。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

  今年,作为国家第一批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因地制宜利用党政机关、村民屋顶、工矿商贸屋顶及附属建筑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建设,预计12月底全面建成并网发电。今年,作为国家第一批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因

  11月23日,江苏国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董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梁先生已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我公司党委书记,现辞去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等职务。董梁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

  10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支持推动70个整县屋顶分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16日,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砀山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项目招商公告》,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82MW,项目地点位于砀山县境内,砀城镇、赵屯镇、李庄镇、唐寨镇、葛集镇、周寨镇、玄庙镇、官庄坝镇、曹庄镇、关帝庙镇、朱楼镇、良梨镇、程庄镇,初步估算投

  近日,某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被投诉至省能源局。据悉,该项目实际上属于整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于今年3月进行第一次招标,但并无实际进展。8月,招标再次启动,共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房屋屋顶和民营工商业房屋屋顶,装机容量约150MW;第

  近日,云南华宁县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权中标候选人公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强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位列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三个标段的屋顶租金差距明显,最高每年每平方米20元。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通知,重点工作中包括: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2024年各省(区、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情况开展监管。强化过程监管,持续跟踪

  近日,河北昌黎中心城区污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成功。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昌黎县内,充分利用厂房屋顶、闲置空地、水池等区域建设而成,总装机容量1.82MW,安装了3100多块580Wp高功率光伏组件,项目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每年可产生218万度绿色清洁电能,自用比例达到

  1月2日,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向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参建单位,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参建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建设单

  1月3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政府公开《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五种严控建设、不得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的情况。1、仙阳镇农户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应建设在镇行政区划内的农民、居民及集体所有房屋屋顶,不得建在国有资产建筑物上。2、耕地、

  宿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化分布式光伏规划布局、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加快电网适应性升级改造、网源协同促进就近就地消纳、建立政网源定期协同机制5个方面进行规划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向着更加健康、稳定和可

  12月18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武汉市碳普惠减排量(第一批),“武汉格林美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武汉日新能源五洲建材、新地物流、盘龙大道加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碳普惠减排量予以公布。

  12月14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1月竞争性优选结果。本次共涉及25个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92.98MW。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进一步提升水厂、污水厂的发电效益,发展新能源电站的示范效应,长沙经开集团下属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沙自来水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今年分别启动施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实现竣工验收。星沙自来水厂效果图星沙自来水厂分布式光

  12月5日,集团公司首个污水厂光伏项目——尤溪城区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由闽电投资公司与尤溪环保公司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合作模式建设,总装机容量796千瓦时,年均发电量82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量24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82吨,可有效节约污水厂用电成本

  12月6日,国网天津经研院“双碳先锋”员服务队主动为安泰天龙(天津)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现场勘查和接入系统咨询志愿服务。安泰天龙(天津)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陶瓷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电力电子、设备制造等领域,是天津市宝

  从涉县融媒官微获悉,11月30日,河北涉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标志着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项目作为国家试点正式运营。据了解,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项目于2021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光伏区占地约2000亩,累计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约2亿元,送出线kV电压等级,每年节约标

  1月17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典型案例集》文件指出,案例集包含两大类、六分类共39个项目。案例集的印发将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打造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原文如下: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典型案例集》为加快实施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保供稳价工

  近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内发电总装机13077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3357万千瓦,风电装机584万千瓦,风光等新能源装机占全省发电总装机比例首超三成。2023年,浙江新能源装机增加近1000万千瓦,与此同时,新能源发电能力也稳步增长。数据显示,浙江2023年新能源发电量

  1月2日,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向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参建单位,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参建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建设单

  2023年12月28日,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通过大力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达200兆瓦。一是推进现有屋顶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各乡镇(街道)、婺城经济开发区统筹辖

  1月2日,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文件指出,积极地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新增列入省级试点建设名单,2023年1-9月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已累计装机并网30.47兆瓦。三是持续培育新能源产业。1-9月实现新能源产业产值60.6亿元,增加值14.3亿元,排名全市第4,增加值增速19

  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绍兴电力局转发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绍市发改能通[2018]3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10月拟享受政策的非自然人22

  12月28日,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3年第十七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70个,总装机容量4075.21kWp,年平均发电量3588280kWh。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发现,2023年浙江乐清市共公示了十七批户用光伏项目备案情况

  12月25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统筹使用。对华能玉环三期扩建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积极争取国家能耗单列。鼓励开发屋顶光伏和海上风电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原文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

  12月2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浙江省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发电企业每月可参与交易的上限值按300利用小时数、光伏发电企业每月可参与交易的上限值按200利用小时数核定。月度、月内可参与交易的上限值按扣减当月已达成交易量的剩余电

  12月20日,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杭州新能源(储能)发展的策略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多场景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全面深入推广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交停车场、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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